艺术品分为很多类:水墨画、国画、书法、瓷器、紫砂壶、陶艺、绘画、乐器、雕刻、砂岩、仿砂岩、琉璃摆件、铁艺、铜艺、石雕、铜雕、玻璃钢、树脂、玻璃制品、陶瓷、瓷、黑陶、陶、红陶、白陶、吹瓶、奇石、古家具、脱蜡琉璃、木雕、花艺、花插、茶艺.....
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具备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商品的艺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不是表现为某种物质的工具性,而是体现在精神和文化上——藉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人的主观因素对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形成将起到决定性作用。艺术品的价值仍是凝聚在其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艺术品价格作为其价值的市场货币表现,反映了相互间的交换比率和市场对艺术品价值的商业认同,并主要由艺术家自身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艺术品市场供求矛盾关系所决定。但由于艺术品创作具有自主性、个体性、创造性和不可重复性等属性,使它与一般商品的批量生产等特点不尽相同,表现在创作过程和创作时间上,艺术品的价值形成也具有事先不可确定性,因此艺术品又可称谓自由的精神生产,不可能完全等同于一般商品。
由于艺术品的创造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生产,它的价格就与社会必要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和劳动效率在逻辑上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例如,凝聚在原始人创造的艺术品上的时间单位比不上如今人们修建一座高楼大厦所用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件原始艺术品的价格就一定低于一座高楼大厦的价格。在看到艺术品的价值与价格存在着的不一致以后,的匈牙利美术家阿诺德·豪泽尔曾说过这么一句话:“由于艺术价值难以与市场价格相比较,一幅画的价格很难说明它的价值。艺术品价格的确定更多地取决于各种市场因素,而不是作品本身的质量。”作为艺术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艺术品的价格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艺术品作为商品的相对价值。但艺术品的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在很多情况下是非常复杂和不稳定的。仅仅根据艺术品的价格来判断艺术品价值的高低是荒谬的。决定艺术品价格的因素除了价值外,还有许多其它非价值的因素值得考虑.
本身因素
作者的知名度。艺术品的市场价格,与该作品作者的知名度密切相关。作者的名声越响亮,其作品的市场价格相对就高。有时候一幅相当的画作,因为画家的名气所限,价格总是上不去。而一张普普通通的画,只因是出自名家之手,价格却惊人的高。
作品质量。一幅艺术作品的价值与市场价格有一定的联系,如果说作者的知名度是其作品的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那么作品的质量则是市场价格的决定条件。买家所想要的都是精品,而不是普通的应酬之作。作品的精与劣影响着作品的价格。
作品时间的久远和存世量。艺术品能流传并保存下来并非易事,因此一般情况下,距今历史越久远的东西,就越具有收藏保存价值,同样也越具有经济价值,故年代愈久,价格愈高。同时,“物以稀为贵”,作品的存世量愈少,相对而言其价格便愈高。按照供求规律,供不应求的作品,价格扶摇直上。这就是为什么画家去世后,价格往往会上升的原因。 题材与风格和尺寸大小。如中国画分山水、花鸟、人物三科,中国书法有真、草、隶、篆、行五体。艺术品的尺寸对价格也有影响,通常幅式越大价格也越高,因为大幅式的书画都是给特定对象的,一般创作数量不会太多。当然有时一些比较小型的珍品,如手卷类,也会出现极高的价格。尺幅的形式、大小对于作品的卖点有一定的决定作用。
外部因素
艺术品价格还受到一定时代的历史背景、文化传承、艺术交流、审美心理、价值取向、经济状况、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媒介“炒作”程度等因素的制约。
审美情趣的差异。审美情趣既有客观的社会标准,又具丰富的个性差异。艺术家的作品是一种个人的自由精神的产物,艺术家自身认为好的并非就能得到公众的认可或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得到公众的认可。比如,梵高的画在生前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在其有生之年仅象征性地卖出一幅作品,而他死后,画价暴涨。